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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私家车还限号吗(石家庄疫情期间私家车还限号吗)

客服VX(coolfensi) 最新知识 2022-11-30 01:11:08 35

疫情期间车辆限行吗

解答疫情期间车辆不限行。我国一些地方对车辆进行限行,但是在疫情期间,出行的车辆相对会少许多,是否限行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当地是否取消疫情期间的车辆限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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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限号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成都车辆限号规定

《成都疫情期间限号规定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结合成都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4月7日起,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

工作日的早高峰7:30-9:30和晚高峰17:00--19:00时段。

(二)“尾号限行”范围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1、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2、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1、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3、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城区恢复常态化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

疫情期间私家车还限号吗(石家庄疫情期间私家车还限号吗) 第1张

西安疫情限号吗现在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24日

限行时间:7:00-20:00

11月24日,星期四,西安机动车尾号限行4和9

11月25日,星期五,西安机动车尾号限行5和0

11月26日,星期六,西安机动车尾号不限行

一、限行时间:

2022年11月14日(周一)至2023年11月10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

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十一、各郊区县、西咸新区可根据辖区交通实际,按照此限行规则发布相关区域限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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