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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号几个小时内不重罚了(北京限号不一定会罚款)
北京限行免罚有几次机会
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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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的限行规则是,单号日期的时候只能车号的尾数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上路,双号日期的时候,只能车号的尾数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上路。另外北京限行会有两次的免罚机会。
也就是说如果在北京出行,有急事要在限行时段,并且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话,可以提前申请,每个月可以申请一次,但是申请的当天不可以免限行。前两次违反限行规定的,都不会处罚,也就是0罚款0扣分,从第3次开始,如果违规会按规定进行罚款扣分。
现行规则也是为了全民便利
这种人性化的制度也是为了方便市民们的出行,毕竟规则的制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通,如果真的遇到了急事,肯定是私家车出行更加的方便。但是这并不是为了让各位市民们随意的违反规定,只是在应对紧急情况的时候可以这样做,规定还是要尽量遵守的。
如果不是必要的情况,只是普通出行的话,其实坐地铁和公交车也挺方便的,现在公共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发达,涉及的线路也很多,再加上共享单车的出现,也可以方便市民的出行。

北京今年限号开车扣分不?
北京违反限号规定不扣分,罚100元。3小时以内不会连续处罚违反限号的情况,摄像头方面,交通队会自动抹掉3小时以内的其他拍摄记录。被摄影头拍摄的情况,车年检之前处理掉罚款就行;如果是当场被警察拦下的情况,当时就要交罚款。另外现在限号只在北京5环以内,5环以外不限号。
北京车辆限行违章如何处罚
如果违反多个限行规定,并不累加,只是处罚最高项。按照规定没有办理进京证罚100元记3分、违反早晚高峰禁行罚100元记3分、违反单双号限行处100元罚款。所以最高处罚项就是100元记3分。
每天3时至24时,北京及外省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外省市机动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在北京实行单双号限行首日,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大部分为外地车辆,而这些车辆中部分还违反了早晚高峰禁止进五环或未办进京证禁止进六环的规定。对于同时违反多种限行规定的,交警表示会按最高限处罚不累计。
扩展资料:
为了给车辆留出驶离的时间,对于违反单双号限行的车辆,3小时内将不连罚。除了交警的路面设岗检查,电子眼也会自动记录违法限行车辆,如果3小时内电子眼和路面交警都记录了违反限行规定车辆,最后系统只会选择一个记录,3小时内不会连罚。
即便是处罚决定书丢了,司机不能提供3小时内刚被罚过的证明,交警也能够根据系统查询到上一次处罚的准确时间。
超过凌晨3点一定会被电子眼记录,而且这种情况没有申请复议的理由,司机最好还是提前计算好时间再安排自己的行车时间。如果不能在3个小时内驶离又不想被处罚,最好还是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处,等到被允许的时间再上路。
参考资料:人民网-北京:违反多类限行规定按最高限处罚
北京限行几个小时罚款?
2014北京尾号限行处罚新规定
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车辆限号一天处罚几次?
一般情况下是一天罚一次。
对于一天之内限号违章的处罚次数,各地的规定也不同,有些地区一天之内只罚一次(如西安等地),而有些地区一天之内可叠加处罚(如成都等地)。还有一些城市的规定就比较人性化,外地车辆第一次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只给予警告处罚(比如贵阳市)。
对于“违限”车辆,通常是警告、罚款(100-300元)、扣3分这类的处罚。有些地区只警告、有些地区只罚款、有些地区既罚款又扣分。
目前为止,实行限号的城市大多是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现如今对于包括“违限”在内的交通违章的查办不仅仅依靠电子眼和交警执勤,还有360系统抓拍、电子卡口、警车流动巡逻抓拍,想违反限行规定就要做好被罚的准备。
北京限号处罚标准
1、违反限行规则处罚(含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处100元罚款,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3、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权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措施。

